我的面版 本站服务 客服中心 网站地图 中文/繁體

广西女子与男友旅游 因男友说的一句话 趁男友熟睡将其残杀

2022-01-09 09:20
来源:今日广西

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人生在世每个人的处境和际遇都不相同,因此盲目地攀比只会给自己带来烦恼。但也有一些人喜欢拿身边的人和别人相比,以此来数落他人的不是。殊不知这既会影响双方的感情,也有可能引发悲剧。

比如广西一女子和男友同居后,其男友就经常拿她和知名女星相比,两人从此矛盾重重。最后更是因为男友的一句话,女子趁男友熟睡时将其砍杀。

家住在广西南宁的罗某兰和男友周某某曾经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可两人在同居之后却经常发生矛盾。最令罗某兰不能接受的就是男友会拿自己和女明星做比较,从长相到身材,把自己贬低得一无是处。

长相都是父母给的,罗某兰也无法改变,身材虽然是后天发育而来,但也和生活环境有关。因此罗某兰对男友非常不满,度过了热恋期的两人也开始在磨合中变得关系紧张起来。平时的一点琐碎小事,都能成为两人引发争吵的诱因。

不过两人都知道,因为这点小事闹分手太不值得,因此为了挽回爱情,他们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比如在放长假时,男友周某某就提出带着罗某兰出去旅游。两人的工资不高,因此旅游只能在省内,而罗某兰又想去看海,最后周某某决定去距离南宁不远的北海游玩。

 

两人提前在手机上订好了来回的车票,以及住宿酒店,收拾好行李后就从家里出发。原本两人是希望利用这次旅游,促进双方的感情,最好是能够回到刚开始在一起时的激情。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次旅游不仅没能让他们和好如初,还使得两人一个命丧黄泉,一个身陷囹圄。

来到北海市预定的宾馆后,两人又因为房间的选择发生了争执。罗某兰想住一间面朝大海的房间,自然价格也高了不少,可周某某却觉得没必要,反正白天也要出去看海,犯不着为了住海景房多花钱。就这样两人甚至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争吵起来,好在一旁的工作人员及时劝停,并给两人推荐了一间打折的海景房,两人这才消停下来。

来到房间后,两人洗漱好准备休息,结果却因为看电视问题发生争吵。罗某兰觉得明天要出去玩就早点休息,可周某某却说睡不着想看会儿电视。无奈之下罗某兰只能把被子盖过头顶,眼不见心不烦。

结果接下来周某某的一句话彻底把罗某兰激怒,原来电视里正在放一部偶像电视剧,剧里的女主角由一位知名女星扮演。周某某看到女明星后下意识地将她和女友罗某兰作对比,最后还得出结论:不管是哪个方面,罗某兰都不比上女明星。

 

正是这句话让罗某兰怒火中烧,她心想自己长得也不差,虽然比不上女明,但配周某某还是绰绰有余。自己尚且没有嫌弃周某某穷,他还嫌自己不够漂亮。越想越气得罗某兰一整夜都睡不着觉,她看到丈夫已经昏昏睡去,内心的怒气和怨恨彻底爆发,鬼使神差之下,罗某兰竟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狠狠地刺向周某的脖子。

一刀下去,顿时鲜血飞溅,周某某痛到惊醒,捂着脖子惊慌失措地看向女友,却怎么也说不出一句话。很快周某某就这样倒下并失去了呼吸,罗某兰也意识到自己酿成大错,连忙拨打120急救电话。

可惜的是,当救护车赶到时,周某某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成为一具尸体。而警方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罗某兰带回警察局调查。虽然罗某兰一直矢口否认自己想杀害男友,可她在明知用刀捅刺周某某的脖子会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下,依旧下狠手,依旧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的故意杀人罪,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都会被判处死刑,但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因为在此类案件中,矛盾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嫌疑人也很可能是因为一时失控或者情绪激动才犯下大错。

刚好罗某兰就属于情感纠纷类杀人,平心而论罗某兰和男友周某某虽然有矛盾,但不至于不死不休。之所以最后酿成悲剧,还是因为周某某的言论激怒了罗某兰,最后导致其失去理智犯下大错。

 

因此法院认为罗某兰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公布,但按照司法实践的标准,罗某兰大概率会被判处死缓,如果能给予周某某家属经济补偿并得到对方的谅解,罗某兰还有可能跟被判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恋人之间原本就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体贴的存在,可周某某却总是拿女友和女明星做比较,也不怪罗某兰会内心失衡。毕竟周某某本身的条件就很一般,既没长相也没钱,根本就没有资格要求女友。

但无论如何,罗某兰也不应该动刀,情侣之间发生矛盾最好是能够通过沟通解决,最坏不过是分手,何至于动刀子弄出人命。相信最后这样的结果,无论是罗某兰还是周某某都不希望看到,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罗某兰也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的罪过

来源:长沙骆波妃律师

0 0

新闻热图

最新文章

每周热点


|友情链接
中国食品安全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健委 海外网人文频道 中新网 中纪委 人民网 凤凰网 新华网广西频道 广西新闻网 广西百城网 听闻广西 中国评论网

中国广西联络电话 : 13977139777 电邮: gxtoday0771@163.com 网站制作: 广西柒贰壹度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众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用码:9110107599685113D 京ICP备2002846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5847号

第三方公司可能在今日广西网站宣傅他们的产品或服务。不过您跟第三方公司的任何交易与今日广西网站无关,今日广西网将不会对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