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
一湾钦江水,两岸美如画。江面碧波荡漾,倒映出周边林立的高楼;河堤步道绿树成荫,市民沿河悠闲漫步。
五年来,我市将河湖长制作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突出地方特色,建立了治水、管水、护水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新画卷在钦州大地上徐徐铺展。
健全机制——
大力促进“河长治”
以“河长制”促“河长治”。自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我市高位推动,积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全市共落实各级总河长143名,明确四级河长3294名,明确二级湖长2名,实现了四级河长、湖长全覆盖。针对河湖长制工作,先后颁布了《关于开展河长巡河行动通知》《关于在全市江河湖库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建立美丽幸福河湖的通知》等4个总河长令,为河湖长制的各项任务开展落实指明了方向和奠定了基础。
构建多部门合力治水责任链,健全完善“河长+”治水护河模式。我市选定个别县、区为试点,推行“河长+段长”护河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治水网格体系;不断深化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让河长制长“牙齿”,共排查涉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 “河长+警长”联动机制,依法开展打击江河湖库非法采砂、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等行为;利用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互联网+河长制”,河长可运用手机APP和无人机巡河,提升了巡河效率,实行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同时开展“争当河小清”等活动,落实巡护员、管理员1899名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争当护河爱河小能手、排头兵。积极加强与相邻市之间的联防联控。我市与北海、防城港市签订跨界河库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推动相邻市的沟通协调,加强地域间的合作,推进洪潮江水库、合浦水库 “四乱”问题的治理工作,使水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形成了良好的水库管理保护机制。
积极建立“河长述职+强化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我市将各县区总河长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工作述职纳入总河长会议中,同时制定河长制工作问责实施方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压实了各级河湖长职责,解决河湖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履职水平。五年来,各级河湖长主动担当作为,履责尽责,累计巡河巡湖30多万人次,切实解决发现的各类河湖问题,有效地恢复了河湖生态环境。
多措并举——
书写美丽蜕变史
钦江美景,来之不易。曾经,钦北区二桥至五桥间钦江河堤内滩种植有速生桉等高杆作物,阻碍了行洪。市河长办召集有关部门现场研究整治问题,协调村民,共同完成河滩桉树清理工作。
自水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和各部门强化了钦江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各级河长加强巡河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选择钦南、钦北区河段作为保洁试点,落实保洁段长,交界断面安装视频监控,青年水闸至平吉段整体水净岸洁、白鹭成群结队,青年水闸检测点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有关部门还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创造性地维护好、治理好钦江生态环境。
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体思路,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切入点,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打出一套组合拳。
大力开展河湖 “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纵向联动、横向部门联动以及跨市问题治理等机制,合力助推“清四乱”整治工作,河湖乱象得到有了效遏制。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矿)行为。我市积极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大力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非法采砂场366个、扣押非法采砂铲车71台、非法采砂船只89艘、捣毁采砂机械312台,有效恢复河湖生态环境。
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编制实施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我市高度重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域岸线管控工作,已全面完成7条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8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级河流,以及1504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主要江河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并同步将河湖划界和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形成河湖管控红线。
开展水环境综合施治。我市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全市建成51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覆盖率达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逐年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进一步提高,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农村厕所革命、打击江面非法捕捞、非法拦网等行动成果显著,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河流水质持续向好,稳定达标。
全民护水——
打造“水碧岸美”新画卷
“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钦江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原则做好防污治污、河道保洁等工作;加大电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及时上报处理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钦江河畅景美。”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李宏杰表示。
我市紧紧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五位一体要求,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环境,目前已建成灵东水利风景区、白石湖、钦江(钦北城区段)、大榄江、旺盛江水库等5条(个)美丽幸福河湖。
我市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河湖长制,每年举办河湖长制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和“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将治水护水融入村规民约。建设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河湖长公示制度,拓展、畅通河湖问题监督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回应民众关切,营造全民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