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阳光医企供需领域
全州县中医医院召开2023年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合同签约及廉洁协议签定会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合作行为,强化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2023年7月10日上午,全州县中医医院召开2023年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合同签约及廉洁协议签定会。院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医院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和41家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供应商参加会议,会议由文小荣副支书、副院长主持。
会上,李红华副院长指出了药品采购中存在药品供应发货不及时等问题,他希望各位供应商认真落实协议规定,不仅要为医院提供良好的药品,更要在工作中秉持诚信、廉洁、公正的原则,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王锋副院长指出,各位供应商不仅要为医院提供良好的器械、耗材、设备等物质,更要在工作规范经营,合理合法合规开展工作,杜绝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审计科全宏辉科长表示,我院采购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时将继续遵循市场调查,对项目品牌、价格、参数、服务、资质、性价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货比三家,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
唐专红支书对供应商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他指出此次会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县卫健局有关清廉医院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在于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并提出院企双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供需合同和廉洁协议的条款,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积极营造清爽干净的院企关系和医疗环境。
药械科刘纯华主任代表重点岗位干部职工做廉洁自律承诺,遵纪守法、廉洁承诺从业,严格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九不准”及“九项准则”,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违法之举,为我院创建清廉医院树立“清廉标杆”。
两家供应商代表进行廉洁承诺发言,表示将严守法纪法规,坚决履行廉政协议书的所有条款,自觉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供需环境。
随后,尹维荣院长与各供应商代表现场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双方通过协议的签订形成双向监督机制,共同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供需环境。
总结发言中,尹维荣院长代表医院首先感谢了在座医药企业供应商代表对我院的大力支持,希望双方继续保持良好、健康的合作关系。他强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着医院与企业的社会形象,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廉洁供需是我院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与配送企业要不断加强沟通衔接,互相配合,落实相关政策,做好群众用药保障。大家要充分认识廉洁供需工作的重要性,我院将切实按照《医疗机构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规定,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行风监督,对双方在供需领域的不正之风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态度。希望各供应商积极支持医院反腐倡廉工作,讲纪律,守规矩,确保2023年药品配送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现多方共赢。
通过此次会议,全州县中医医院将继续推进医药供需和使用等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共建廉洁阳光的医药供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