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追回迟迟不退的集资款
今日广西百色讯 “之前收的集资铺路款都没用上,十几年了退钱的事连个影都没有,也不知道这个钱到底去了哪里……”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到该县克长乡克娘村那夜屯开展日常监督时,有群众向督查组反映。
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那年,为解决那夜屯的出行难题,克娘村干兼社干岑某某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商讨,提出每户集资50元来改善出行道路。
“我们有70多户群众交钱来修路,但实际上施工老板只拉了几车风化石之后就停工了,我们交的集资款都没用上。”在该屯走访时,不少群众证实了集资一事。
既然是群众集资修路,为何路没有修好,资金又去了哪里?
带着满心疑问,我们找到了该村监督委主任岑某某。
“账还没有算清!老板可能随时会来找我,也不知道该退回多少。”当被问及集资款去向时,岑某某明显在找理由搪塞。
“那是谁找的老板施工?有没有联系电话?”督查组继续追问道。
“老板是我找的,过去太久我已经记不得是谁了,也没有他的号码。”岑某继续狡辩道。
“既然老板没来找你,那现在群众的集资款还剩下多少?钱由谁保管?”
“在我这里,具体还剩多少我已经记不清了。”在督查组的不断追问下,岑某某开始涨红着脸,声音也愈来愈小。
“既然是群众的集资款,那每一笔开销不向群众公示吗?”督查组继续盘根究底。
面对督查组不间断的追问,岑某某很快和盘托出自己将集资款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和日常开支的事实。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督促乡党委及时追回群众集资款项,并退回给群众,同时对岑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10月,克长乡党委组织克娘村那夜屯群众举行了群众集资款清退大会,将该屯77户群众上交的3850元集资款如数退回给群众。
“没想到交了十多年的集资款还能退回到群众手里,为大家解决困扰多年的烦心事,我们感到非常开心和欣慰。”参加此次清退会的群众岑德海开心的说。
近年来,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政治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紧盯养老社保、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靶向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调研督导、入户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听取群众心声,以监督推动解决群众难题,保障群众利益。今年以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镇、部门、学校等开展专项监督2次、政治监督3次,其中组织开展教育领域专项监督1次,发现问题109个,督促整改109个;在审查调查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立案4件,涉及群众1463人,涉案财物8.18万元,责令清退8.18万元,以实实际际的监督质效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徐佐武 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