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违法+重罚!别拿生命赌侥幸
二次酒驾堪称“马路杀手”,可总有一些人明知酒驾违法,却抱着“少喝一点没事”“深夜没人查”的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这不仅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更会因酒精影响判断力、反应力,极易引发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

案例一
11月12日22时04分许,丁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桂C*****小型轿车在全州县城南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式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并经查实:丁某某于2021年10月27日23时31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永州支队道县大队查处并已被处罚(属第一次),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丁某某处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八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1月24日22时16分许,蒋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C*****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全州县全州镇桂黄路路段时,被我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19年09月11日22时,蒋某某在榕山路临桂三小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桂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处罚,蒋某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蒋某某处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八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案例三11月19日22时许,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桂A*****小型普通客车在全州县仁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式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并经查实:蒋某于2020年10月29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查处并已被处罚(属第一次),此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蒋某处十日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八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二次酒驾,罚款拘留+吊销驾照一个不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需注意,二次酒驾无时间限制,哪怕时隔数年,只要曾因酒驾受罚后再次饮酒驾车,均构成二次酒驾。
2、酒驾肇事,保险拒赔+损失自担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和商业险均有权拒绝赔偿,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由驾驶人自行全额承担。即便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续也可向驾驶人全额追偿,一杯酒可能让多年积蓄付诸东流。
3、二次酒驾+醉驾,极易触碰刑事红线二次酒驾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将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且二年内曾因酒驾受罚属于醉驾从重处理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超180mg/100mL的,一般不适用缓刑。若肇事逃逸、拒不配合检查,或造成人员伤亡未赔偿,处罚将更严厉。警方提示敬畏法律 文明出行二次酒驾的危险性远超普通酒驾,酒精会显著降低触觉感知、延长反应时间、缩小视野范围,驾驶人对距离、速度的判断严重失真,突发状况下根本无法及时处置,既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也是对他人安全的挑衅。一旦出事,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会让家庭陷入无尽悲痛。(通讯员 吴高峰)
责任编辑 田 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