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作业的隆林某公司被罚款1万元
今日广西隆林讯(通讯员 陈廷王)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作业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经查实,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底对当事人生产场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使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未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也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当即向其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整改期限到期后,当事人拒不按照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仍在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作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的规定,属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编辑: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