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不规范标识,统一整改,重塑形象!”
--针对媒体披露的问题,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迅速作出回应
“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在门牌,车辆号牌、标识、警灯等外观和车辆标识等方面,的确考虑欠妥,导致上述标牌的使用上,出现了与当地消防支队使用的相关标牌“高度近似”,引起了人们误导,应立即撤销原标识,并按中心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塑救援中心形象!”

3月15日下午,位于广西南宁市亭江路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总部会议室,气氛有些凝重。面对来自该中心各部门的30多名负责人,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作了自我批评后,对自身出现的问题作了郑重承诺。
3月13日,南国早报报道了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在该市港口区一小区在门牌、车辆悬挂、救援车辆喷涂标识以及安装警灯等方面(见南国早报3月13日相关报道),出现与消防支队高度相似的标识标牌等现象,引起了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撤销原标识,撤回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筹备批复文件,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当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借用”消防相关标牌引起社会关注
据该报道称,近期,有人发现,防城港市港口区一小区有家门店的装饰有“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门牌,该机构车辆悬挂仿制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喷涂应急救援专用车辆标识、私自安装警灯,该机构人员持有仿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
为此,该报道为突出宣传效果,除对“仿制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私自安装警灯”,以及该机构人员持有“仿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等带引号的文字涂成红色外,还配了4张相关的图片作为旁证。

其中3张为防城港综合性救援支队错误使用标牌的图片,最后一张为防城港消防支队的辟谣声明。该声明称,该消防支队已发现该机构(指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冒用该支队标牌标识现象,为此提醒各有关单位和市民,该机构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的一切活动与消防支队无关。
主管部门约谈要求立即整改
果然,一石投起千层浪。防城港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已联合红十字会对此展开调查,该机构属于公益类民间组织,主要开展医疗紧急救援等方面的活动,在广西民政厅备有案,其防城港分支处于筹备阶段,还未正式公开活动。
文章见诸报端后,广西民政厅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立即约谈了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听取该负责人情况汇报后,认为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虽然在民政部门备有案,但必须接受监督。造成目前出现的问题,说明监管上存在漏洞,给社会造成了误解,也影响到了政府形象,要求立即撤销原标识,进行整改,并按该中心要求,统一涂色,统一制定标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正常开展业务。
该中心负责人当即表示,坚决按国家要求执行,立即撤销原标识标牌,把此事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到最小。

召开各负责人会议,传达主管部门批示精神
此事引起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的高度重视。3月15日下午,该中心在南宁市亭江路该中心办公室,召集全区各支队负责人会议,中心主任爱新觉罗·佟宁认为,自该中心2006年9月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了包括2008年缅甸海啸、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最近发生的广西百色抗疫等数十次灾害的重大救援行动及疫情区的各项消杀工作,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也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佟宁认为,我们在思想上,不能松懈麻痹。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出现的问题,就是一个教训,也有违我们的初衷。因为我们成立医疗应急救援的目的,就是以公益服务为目标,旨在为社会做些有益的事。所有参与者,都是志愿参加,是没有任何报酬的,有时甚至还要倒贴时间、精力和费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即使群众和社会对我们工作表示认可,我们也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在事关我们队伍形象问题上,我们要自始至终,保持清醒,处处注意我们的形象,不要把好事做了,却给别人留下骂名。同时他还要求救援中心各部门队员在往后的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以及救援业务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全力以赴,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把爱心慈善事业发扬光大。
随后,他向与会人员出示了广西爱新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中心关于撤销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文件,并经救援中心授权后依法依规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合法开展公益救援工作。

撤销原标识,立即开展整改
中心副主任谢金甫也作了重要发言。认为医疗紧急救援中心的车牌、门头和标识等,在涂色、标识等方面,与消防应急、公安都不一样。我们作为民办非企业的机构,绝对不能乱悬挂,否则会导致人们误导,是要承担社会责任的。
他强调,作为一支医疗紧急救援机构,一定要注意外在形象,如门头、涂装、警灯(报)器、旗子,甚至人员的着装等等,一定不能跟国家制式机构形象和标识雷同,区别越大越好。
谢金甫说,通过此事,也给我们一个提醒,化危机为机遇,把坏事变为好事,对重塑我们中心有形象,进一步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都大有裨益。
最后,佟宁宣读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心的相关文件,再次强调将救援中心原批复文件撤回,所有参与的救援活动,必须符合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要求。

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会后立即撤销该支队原使用的标识,按中心要求整改,并依法依规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社会所有关心和支持救援行动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表示未来将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不忘初衷,继续努力发扬爱心救助精神,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爱心慈善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目前防城港应急救援支队相关涂色和重新标识等各项整改工作,正进一步落实中。
责任编辑 田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