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立法向高质量发展方向稳步前进
12月14日,2020年全区人大系统立法工作会议暨全区人大法制干部培训班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献匾出席开幕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学军致辞。
会议传达了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南宁市等5个设区市和1个自治区县作立法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正式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务实管用,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始终坚持人大主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三是坚持政府依托,强化人大和政府的立法协同,在各项立法工作中真正形成合力;四是坚持各方参与,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30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特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共制定并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96件,现行有效的52件,为南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把法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