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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几点思考

2022-12-29 13:53
来源:今日广西

2021年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中小学校领导和管理体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如何更加有效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形势下需要各地深入贯彻的重要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党组织领导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历史回顾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二、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教育实践,深化对人才培养成长规律和教育管理规律认识,着眼未来作出的战略举措。落实这项新制度,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是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的需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将党的领导职能覆盖到中小学校,填补了制度空白,首次明确回答了中小学校“由谁主导办学”的问题。

二是坚持中小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方向问题是学校办学必须首先理清的根本性问题。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的职责,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育人工作掌舵护航。

三是落实中小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引导学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明确回答了中小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1. 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尽快实现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要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要的就是中小学校要建立党的组织。目前,有的学校尤其是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没有能够单独建立党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要想方设法建立联合党支部,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将党的领导、党建工作明确写入学校的办学章程,并充分发挥联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和学校现有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作用,发挥党组织、党员教师、党建指导员在学校各项重要决策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快发展党员工作,尽快实现学校党组织的单独建立。

(二)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时制宜”,审慎、稳妥地推进书记、校长分设事宜

书记、校长是实行“一肩挑”还是“分设”,应“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时制宜”。校长非中共党员的,必须分设;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分设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领导职能;其他情形应采取何种配备方式,由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推动学校工作的原则,综合研判作出决定。目前,在这一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县管学校的学校领导是由县委组织部考核后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但学校党组织书记是经过学校党员大会选举后由县委教育工委发文批复任命,在学校党组织书记的级别待遇和管理权限上需要明确规定;二是按照规定,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要设专职副书记,同样面临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其级别待遇和管理权限上需要明确规定。三是在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党总支,要马上实行书记、校长分设,在人员的遴选和工作的开展上都有一定难度,对于这样的党总支,实行书记、校长分设,是否可以有一个过渡期。

(三)抓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机制建设

要把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项制度落实好,关键是要在中小学校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制度机制,做到体系成型、职能落实、纲举目张。

一是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机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规范设置中小学校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健全学校内部组织架构,科学合理设立党支部、党小组,把党的组织建到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和前线。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

二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学校议事决策制度是贯彻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学校权力运行,让党的领导职能“落到实处”。重点要建立和落实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保证党组织切实履行好领导职责。

(四)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党务工作者的各种待遇

要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专职党务干事,推动建立专职为主、专兼结合、分级管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教师担任基层党支部书记。

要深化日常激励。建立全覆盖轮训机制,有序选派优秀党务工作者赴先进地区顶岗培训、跟岗锻炼。

要自上而下落实待遇保障。建议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与人社等部门联合下文,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将党建工作相关荣誉纳入优秀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同等奖励体系;党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职称评定、日常奖惩等挂钩,按照与本校同等条件专任教师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专职党务工作者绩效工资;党务工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党刊党报上发表理论文章纳入学校教学成果统计和职称评审范围;在职称评定时,将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经历与班主任工作经历同等对待,予以确认。

(五)要抓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建设

一要加强党政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力。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深入学习中小学校教育规律,学习教育教学管理前沿知识,不断提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新发展的能力。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到勤政廉洁全面过关、全面过硬。

二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给党员“派任务、压担子”,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促使党员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各条战线的骨干。同时,要注重吸收中青年和高知群体中的优秀教师入党,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三要加强群团少工建设,提升感召力。要加强工会(教代会)工作,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支持团委、少先队采取活泼多样的方式,协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形成育人合力,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号召力。

四要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影响力。要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政治把关,发挥好思想政治课的育人作用。要建好用好党员活动室、党员之家,满足党员学习教育和党组织活动需要。要规范设置党建宣传栏和公告栏,积极开拓网上宣传阵地,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和学校党建工作宣传报道,扎实推进党务公开。(黄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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