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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用好“朋友圈”拓宽引进选拔渠道

南宁推出高层次人才举荐新政

2021-02-05 10:26
来源:南宁日报

2月4日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实施细则》已出台,在广西首推高层次人才“同行举荐”新政,拓宽人才引进和选拔渠道,发挥以才荐才、以才引才的正向效应,用活用好人才“朋友圈”。

《细则》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同行举荐”原则、条件、办理程序等规定,创新拓展更加灵活更广维度的人才评价机制,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等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依照规定,目前已获南宁市认定的50名A类、B类高层次人才将拥有人才举荐权,如院士、一级教授、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等,可向南宁市破格推荐本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南宁市是广西第一个探索开展“同行举荐”制的城市。

以才引才,发挥人才“朋友圈”力量。《细则》突破人才引用识别中靠部门、靠单位推荐的老传统,明确“以才荐才”原则,强化对人才的信任,通过人才“朋友圈”发现人才、通过人才“交际圈”推荐人才,拓宽人才识别路径和来源渠道。举荐工作明确“不唯目录”原则,对被举荐对象不要求对应南宁市现有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重点评估人才是否能服务产业、带动发展、发挥实效。

同行认可,实现“专业人才专业说了算”。借鉴国际学术界通行做法,《细则》明确“同行举荐”原则,倡导“同行认可价值体系”,防范发生外行评价内行、人才评价方式单一、行政色彩浓厚的现象;实现“同行评同行,内行评内行”,要求被举荐对象必须得到至少3名同一行业领域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推荐,激发专家学者参与人才评价主动性,树立尊重知识、尊重学术的浓厚氛围。

保荐合一,建立人才举荐激励惩戒机制。《细则》立足调动举荐积极性,实施引才举荐“伯乐计划”,对成功举荐并引进或自主培养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所在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立足强化举荐质量,明确“举荐担保”原则,要求举荐人既是推荐人也是担保人,对被举荐人专业水平承担担保责任,对把关不严、虚假举荐等情况实行取消资格、失信惩戒、退赔待遇乃至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自2019年2月出台以来,截至去年底共认定各类高层次人才1824人。这些高层次人才按照政策规定,在南宁市享受购房补贴、场租补贴、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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