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小消费者 维护权益进校园

【教师在超市向幼儿讲解如何识别物品的保质期】
今日广西金秀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提升幼儿的消费、自我保护意识,从小积累良好的生活经验,帮助幼儿梳理健康、科学的消费意识,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教师通过带幼儿进入超市实地学习、观看图片、视频、PPT等方式,向幼儿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并从幼儿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入手,引导孩子认识生产许可标志。

【在教幼儿园小朋友如何识别过期的食品和讲解食用过期食品的危害性】
在超市里,孩子们有序地参观了食品区、文体区、生活用品区等,了解超市的应急出口,学习怎样识别商品种类、价格等常识。在老师的讲解下,大家学会了看物品价格、生产日期、生产许可标志、了解购物流程等,还懂得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买的东西要放回原处。

【幼儿在超市识别物品并做记录】
此次活动得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卢勇超亲自指导,卢组长和孩子们一同走进“行走课堂”,来到超市,卢组长提醒孩子购买食品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注意保质期,特别是不购买三无食品和校园外小摊小贩食品,不食用变质食品等并知道正确拨打举报电话12315。

【教师在课堂中讲解消费相关知识】
通过本次活动,使幼儿懂得辨别产品优劣的方法和消费者权益知识,培养幼儿健康的消费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黄秀凤 卢勇超 黄桂莉 梁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