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力度
天峨县渔政部门又查处一起非法电鱼行为
今日广西天峨讯(通讯员 黄宝飞)4月12日晚,天峨县渔政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龙滩大坝下游查获涉嫌非法电鱼行为1起,将涉嫌电鱼的违法人员现场查获,收缴非法捕捞鱼获物和收缴电鱼设施,该案由渔政部门行政处罚后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12日晚上8时左右,天峨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称有人在龙滩大坝下游电鱼,希望能及时处理。举报就是命令,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立即指派执法人员用船和车分水陆两路同时出发,前往处置。现场查获涉嫌电鱼的违法人员,收缴非法捕捞鱼获物6.3公斤,收缴电鱼设施一套。

非法电捕鱼不仅会对鱼类造成伤害,被电中的鱼即使存活下来,也会失去繁殖能力,影响鱼的种群繁衍,同时也会造成河域内其他生物死亡,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此外,捕鱼人员稍有操作不当易导致触电,引发安全隐患。炸鱼、毒鱼、电鱼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入刑,切勿为了口腹之欲,心怀侥幸,顶风作案!

据了解,今年2月底,天峨县已发布禁渔通告,禁渔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范围天峨县行政管辖区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进入禁渔期以后,天峨县渔政执法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利用刚启用渔政执法监控网络平台,有效打击禁渔期用刺网、地笼捕鱼捕虾违法行为,收缴非法捕捞鱼获物 31.92公斤,收缴非法捕捞渔具26件套,查处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鱼获物案件3起。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县城渔具市场进行大检查,查处非法销售禁用渔具店三家,收缴和暂扣非法捕捞渔具148件(袋)1487个地笼,价值118960元。为天峨县渔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守住青山绿水,留住鱼翔浅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需要你我一起守护,切莫为了口腹之欲或一点蝇头小利非法捕捞,伤鱼也害己。
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任编辑: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