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隆或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学习《国家对教师着装的要求》
为提高教师职业想象,并对学生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中心小淡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国家对教师着装的要求》。

国家对教师的着装要求通常旨在确保教师的着装符合职业特点,体现专业形象,具体要求包括:1.教师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体现职业特点,并符合社会和学校的规范。2.教师应避免穿露肩、露背、低胸、透视等过于暴露的服装,以及超短裙、短裤等。3.教师在参加公开活动或仪式时,应着正装,如西装或商务装。4.教师应保持仪容整洁,不浓妆艳抹,不佩戴夸张饰物,保持头发颜色自然。5.体育、形体教师上课时应着运动装、运动鞋。6.教师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气清新,与学生交流时保持眼神交流。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能以一个专业、整洁、得体的形象出现在学生和公众面前,从而对学生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刘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