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夜游”和“沉浸式”文旅消费
今日广西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日前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介绍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多体现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快速提升,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十分活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日益凸显,市场上也催生了许多新的消费模式,新的产品业态。在这里我给各位通报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预计国内旅游30.8亿人次,收入2.78万亿元,分别增长8.8%和13.5%;入境旅游7269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649亿美元,均增长5%。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幸福产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激发消费潜力,是民之所盼,也是政之所向。我国文化和旅游的发展空间很大,未释放的消费需求也很大,是最能释放消费潜力的领域之一。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推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目的是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包括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统筹各方面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和旅游需求。去年6月,发展改革委已经推动981个国有景区在“十一”长假前出台免费开放或降价措施(免费开放74个,降价907个),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国有景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降价。南京、杭州、青岛、成都等多个城市纷纷采取了演出门票打折、积分奖励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包括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网络覆盖水平,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5G)网络等。到2022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要实现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覆盖率超过90%。
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包括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水平,统筹做好中国海外宣传推介,鼓励各地开发推介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提高入境游客支付便利性,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研究出台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
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包括确定一批新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择优确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通过这些措施来完善和推动消费发展。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体系。
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包括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旅游演艺产品,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当前旅游行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已经发布了,将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明确了划分条件,已经在推动和实施之中。意见还要求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等抓手,丰富休闲度假、文化创意、商务会展、海洋海岛、自驾旅居等各类产品供给。
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现在景区供给方面显得有些不足,特别是到了节假日、黄金周,游客在很多地方的体验感不强,主要是人满为患,所以要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包括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我们还将于近期在全国确定一批重点景区作为推动提质扩容的重点进行打造、升级。还要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优化游览路线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强化智慧景区建设,这是顺应时代的要求,也是顺应消费者的需要,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消费;我们鼓励景区尤其是资源脆弱型景区推行门票预约,因为有些景区容量有限,通过门票预约一方面保障游客的体验度,同时也更好地保护景区,维护品质,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包括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节假日旅游交通服务,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夜经济”,如北京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开展“点亮夜京城”促消费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歌剧、音乐等主题鲜明的“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推动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推出“最美北京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全国其他地方也都在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等;引导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
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措施,如资金、土地、用水用电用气、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我们相信,《意见》的出台,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出游选择,提供更多文化消费产品。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更多关注我们今后开展的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