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治平安校园 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开展“校园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暨法治大讲堂专题活动
今日广西灵山讯(通讯员 潘丽) 立德树人,普法先行。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有效防控,深化“法治+校园”保护体系的联动机制,县教育局与县人民法院经过充分协商,11月24日上午,校园法官工作室在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正式设立。

当天9时, “校园法官工作室”迎来正式揭牌的时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庆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梁基祥、县教育局姚家文副局长、县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务大队队长容伟忠、县妇联副主席商本雪、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股长黄娜娜、县检查院干警陈晓媚、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邓春霞、县教育局干部兼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劳展琛以及灵城第三中学校长黄雄等相关部门领导和法院驻校普法讲师团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县教育局副局长姚家文致辞。姚副局长对 “校园法官工作室”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他说,校园法官工作室的主要职能是以校园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定期组织法官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努力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培养学生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意识。同时,针对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突发事件,引导学生做好预警防范及自我保护工作,协助学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他表示,县教育局将会协助县人民法院做好相关的工作,法院负责定期选派优秀法官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他还着重指出,灵城第三中学是灵山县初中第一个成立“校园法官工作室”的学校,希望三中能成为优秀的典型,积极在县各中小学校推广成功的经验。
“我们身边日常的一件小事都可以涉及到法律,其实生活处处是法律。”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庆华以“法伴吾成长,法筑汝梦想”为主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他分别从“法律是什么”和“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两大方面,结合法律的源头、最近颁布的民法典等,引导师生们定义法律、了解法律相关知识,还通过具体的违法行为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教会学生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加强自我防范,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灵城第三中学黄雄校长做了讲话。讲话中,他对县人民法院和上级领导对三中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地感谢,他还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做出分析。黄校长说,同学们处于思想幼稚、不成熟的阶段,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他希望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推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共创法治平安校园。
据悉,校园法官工作室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先在灵城第三中学作为试点学校挂牌设点开展工作,成熟后再在其他学校推广。共建期间,县人民法院和三中采取定期交流和不定期互访的形式,针对校园法官工作室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建法治示范学校。
编辑: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