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新州镇中心幼儿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今日广西隆林讯(通讯员 梁红梅)“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与普及政策,畅通家园沟通渠道,推进园所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教师以及家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近日,新州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园长黄汉梅带领教师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法规内容,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两大亮点,制度规定,政府、学校、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的清晰界定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说明,帮助教师加强认识和理解。
教师们认真学习了该法律,发表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并做好该法律的宣传学习工作,让每一位家长熟知法律内容,科学培养,依法育儿,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编辑: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