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非法收购野生河鱼 罚款4000元
今日广西天峨讯(通讯员 黄宝飞) 经过调查取证,3月18日,天峨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地两老板在禁渔期来天峨收购野生河鱼的行为给予没收所收购的野生河鱼和分别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晚九时许,天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业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有四川老板到天峨收购收购野生河鱼翘嘴鱼。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少锋立即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前往布控,现场查获刚刚收购的野生翘嘴活鱼66.8斤,同时查获用于钓鱼诱饵(未经任何渔业部门检验)的泥鳅6斤。渔政执法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把涉案当事人带回渔政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3月18日上午,天峨县农业农村局作出桂峨农渔罚(202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庆市的钱某和夏某在禁渔期来天峨收购野生河鱼的行为给予没收所收购的66.8斤野生河鱼和分别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渔政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使用泥鳅作为诱饵钓鱼和禁止在禁渔期收购、销售和食用野生河鱼,轻的没收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