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积极开展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
今日广西崇左讯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今年以来,大新县教育局积极行动,采取措施认真做好2025年度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让这项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据悉,学费补偿政策主要面向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单位范围涵盖县级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的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农(牧、林)场和气象、地震、地质、水电工程施工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大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昌明乡供电所进行实地核验。

大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全茗镇中学现场审核申请材料。
该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及到乡镇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详细解读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条件、补偿金额标准、申请材料以及审核流程等关键信息,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严格规范审核流程,建立了严谨的审核机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服务单位信息、毕业学校信息及在校期间学费缴纳情况,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做好线上材料初审,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存在疑异的申请材料深入基层实地核验。在审核过程中,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指导其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大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硕龙镇供电所进行实地核验。
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截至5月 20日,已完成县级审核90人,其中有6人不符合条件给予取消申请资格。对经过县、市、自治区层层审核通过的申请,预计年底前将完成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泽宁表示,将继续做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学费补偿政策,让毕业生切实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和温暖,为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消除后顾之忧,激励更多人才投身基层建设。(苏美仙 梁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