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隆或镇中心小学组织集中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今日广西隆林讯(通讯员 彭明凤 彭艳)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3月31日,隆林隆或镇中心小学在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文件。

通过集中学习,全体教职工深刻了解到了单位及个人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职责,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不法侵害情形时,应当立即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这是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负责人杨剑校长在会上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全体教职工要学习《意见》精神,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践行社会责任,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所遁形,才能为他们在人生的萌芽季节,撑起一方舒枝展叶的晴空。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教育者的责任,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编辑:韦莉